关于切实做好“我陪群众走流程”“政务 服务体验员”试点工作的通知
市直有关部门(单位),各区(市)审批服务局、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《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“我陪群众走流程”“政务服务体验员”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切实做好试点工作,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《枣庄市开展“我陪群众走流程”“政务服务体验员”试点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试点工作方案》)文件要求,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围绕企业群众需求,梳理“走流程”事项清单。根据上级重点任务安排、各级领导批示及业务办件量,重点对照“集成办”和“跨域办”事项清单,梳理涉及“集成办”“跨域办”、全程网办、特殊群体办事需求、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高频事项,填写《“我陪群众走流程”“政务服务体验员”重点事项清单》(附件1)于10月12日前报市审批服务局,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。
二、聚焦专业性标准,推荐“政务服务体验员”。根据确定的“走流程”重点事项清单涉及的领域范围,推荐3—5名熟悉本部门(单位)的业务专家、学者等为“政务服务体验员”,经被推荐人同意,填写《枣庄市政务服务体验员推荐表》(附件2),于10月12日前报市审批服务局。市审批服务局归集入库后,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体验活动。
三、明确人员时间,务实开展“坐窗口”活动。开展“局长科长坐窗口”活动既是落实国办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,又是我市常态化推进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质效考核的重要内容,年底前将进行量化考核,评出等次。根据《试点工作方案》,市审批服务局每月对各部门领导“坐窗口”进行计划排档(附件3),相关部门(单位)要按照时间安排明确具体“坐窗口”领导。同时每周至少安排1名业务科长“坐窗口”,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“坐窗口”频次,并填写《“局长科长坐窗口”人员时间安排表》(附件4),时间安排表于10月9日(以后每月5日)前报市审批服务局。每次“坐窗口”活动开展后应于2日内填写《“局长科长坐窗口”工作登记表》(附件5)报市审批服务局汇总统计。
四、确定主题内容,集中组织开展沉浸式体验。按照《试点工作方案》要求,每月开展一次企业群众“体验日”和政府“公开日”活动,具体时间市审批服务局将另行通知。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的热点、关注的焦点确定“体验日”主题,围绕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具体工作成效,确定“开放日”宣传和观摩的内容。“体验日”和“公开日”要制定具体计划,落实相关主题内容,于每月10日前报市审批服务局。
五、建立帮办代办队伍,全程陪同群众“走流程”。建立完善帮代办队伍,整体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(单位)至少确定2名、其他部门(单位)至少确定1名帮代办人员,填写《XXX部门(单位)帮办代办人员信息表》(附件6)于10月15日前报市审批服务局。工作开展期间,填写《帮办代办“走流程”工作登记表》(附件7),每旬末集中汇总上报市审批服务局。
六、认真抓好问题归集,全面推进整改提升。要注重多渠道收集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、意见和建议,分析原因症结,及时落实整改,台账销号管理(附件8),问题整改台账要详细登记,每月月底前报市审批服务局。要建立问题处置常态化工作机制,形成“体验、反馈、优化、评价”的闭环体系。要聚焦“好办”标准,通过发现“一个问题”推动解决“一类问题”,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,打造更多“一件事”集成办服务场景,提高“走流程”体验活动质效。新拓展的“一件事”办理服务场景及时报市审批服务局。
七、建立推进落实机制,总结试点工作经验。各有关部门(单位)(附件9)要制定本部门(单位)落实《试点工作方案》的具体工作计划,建立推进落实机制。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(附件10),人员名单于10月9日前报市审批服务局。要对口指导区(市)部门开展好试点工作,抓好经验推广和宣传。试点工作情况,包括采取的措施、取得的效果、建立的机制、优秀案例及存在的问题、建议等要形成书面报告,于11月25日前报市审批服务局。各区(市)审批服务局、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按照属地政府安排做好相关工作,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审批服务局。邮箱:xzspfwxtk@zz.shandong.cn,联系电话:3168234。
附件:1.“我陪群众走流程”“政务服务体验员”重点事项清单
2.枣庄市政务服务体验员推荐表
3.10月份部门领导坐窗口排档计划表
4.“局长科长坐窗口”人员时间安排表
5.“局长科长坐窗口”工作登记表
6.XXX部门(单位)帮办代办人员信息表
7.帮办代办“走流程”工作登记表
8.“我陪群众走流程”“政务服务体验员”试点工作问题整改台账
9.市直有关(部门)单位名单
10.试点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
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3年10月8日
附件1:
“我陪群众走流程”“政务服务体验员”重点事项清单
填报单位(盖章): 填报时间:
| 序号 | 事项名称 | 类型 | 服务对象 | 办理方式 | 办理途径 | 责任科室 | 联系方式 | 备注 | 
| 1 | 企业/个人/…… | 线上/线下/线上线下 | 网址: 地址: | |||||
| 2 | ||||||||
| 3 | ||||||||
| ... | 
填报人: 联系方式:
注:1.事项名称按照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、枣庄市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业务办理项名称填写。2.类型是上级“点”(集成办、跨域办、全程网办、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、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)、部门“提”(高频事项、重要事项)、群众“议”(“枣解决·枣满意”平台、12345热线、政府门户网站、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等渠道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事项)3.集成办所有事项的牵头部门(单位)必须填报。4.跨域办所有事项必须填报。
附件2:
枣庄市政务服务体验员推荐表
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(电子照片) | |||
| 民族 | 政治 面貌 | 籍贯 | ||||
| 毕业院校及专业 | 身份 证号 | |||||
| 工作单位及职务 | 联系电话 | |||||
| 通讯地址 | ||||||
| 人员身份 | £专家£学者£企业代表£群众代表£其他 | |||||
| 个人 简历 | ||||||
| 所在单位意见 | 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
附件3:
10月份部门领导坐窗口排档计划表
| 值班日期 | 部门单位 | 值班地点 | |
| 上午 9:00-11:30 | 10月12日 | 市公安局 | 公安局窗口 | 
| 市文化和旅游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市卫生健康委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10月17日 | 市司法局 | 司法局窗口 | |
| 市民政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市科技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10月19日 |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人社局窗口 | |
| 市应急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市市场监管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10月24日 |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| 公积金窗口 | |
| 市生态环境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10月26日 | 市医保局 | 医保局窗口 | |
| 市交通运输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市城乡水务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10月31日 |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 不动产窗口 | |
| 市商务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| 市农业农村局 | 人大代表联络站 | ||
附件4:
“局长科长坐窗口”人员时间安排表
| 序号 | 日期 | 姓名 | 职务 | 联系电话 | 备注 | 
| 1 | X月X日上午 | 张XX | XX副局长 | 183XXXXXXXX | |
| 2 | X月X日下午 | 李XX | XX科长 | 135XXXXXXXX | |
| 3 | |||||
| 4 | |||||
| 5 | |||||
| ... | 
填报单位(盖章): 填报日期:
填报人: 联系方式:
附件5:
“局长科长坐窗口”工作登记表
| 坐窗口人员 | 单位及职务 | ||
| 坐窗口时间 | 窗口位置 | ||
| 接待群众 姓 名 | 接待群众单位或住址 | ||
| 接待办理事项或诉求 | |||
| 走流程过程:(包括申请时间、提交的材料、办理环节、办结时间、办理结果等) | |||
| 发现的问题:(办事服务是否快捷方便、办事流程是否优化精简、线上线下是否融通融合、内部业务是否衔接顺畅、干部作风是否廉洁高效) | |||
| 问题整改情况: | |||
注:本表填写为一事一表
附件6:
XXX部门(单位)帮办代办人员信息表
填报单位(盖章): 填报日期:
| 序号 | 科室 | 姓名 | 职务 | 联系电话 | 业务领域 | 备注 | 
填报人: 联系方式:
附件7:
| 陪同走流程人员 | 单位及职务 | |||
| 帮代办时间 | 办事窗口(平台) | |||
| 授权委托人或单位 | ||||
| 办理事项名称 | ||||
| 走流程过程:(包括申请时间、提交的材料、办理环节、办结时间、办理结果等) | ||||
| 发现的问题:(办事服务是否快捷方便、办事流程是否优化精简、线上线下是否融通融合、内部业务是否衔接顺畅、干部作风是否廉洁高效) | ||||
| 问题整改情况: | ||||
| 窗口首席代表签字 | ||||
帮办代办“走流程”工作登记表
| 注:本表填写一事一表 | 
附件8:
“我陪群众走流程”“政务服务体验员”试点工作
问题整改台账
填报单位(盖章): 填报日期:
| 序号 | 时间 | 走流程人员及职务 | 体验事项 | 走流程形式 | 存在问题及原因 | 整改及优化措施 | 整改完成时间 | 责任科室 | |||
| 移动端 | PC端 | 自助端 | 窗口端 | ||||||||
| 1 | |||||||||||
| 2 | |||||||||||
| 3 | |||||||||||
| 4 | |||||||||||
| ... | |||||||||||
填报人: 联系方式:
附件9:
市直有关部门(单位)名单
市科技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司法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城乡水务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应急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医保局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附件10:
试点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
填报单位(盖章): 填报日期:
| 姓名 | 职务 | 联系电话 | 备注 | |
| 分管领导 | ||||
| 联络员 | ||||
| 责任科室 | |||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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